据消息,12月27日,51岁的大妈赵春华因摆射击摊涉非法持枪获刑3年半。
女儿王艳玲说,妈妈因身体不好辞职,发现“打气球”生意不错,
以2000元的价格盘下摊位,每月还交500元“管理费”,
每晚9点半后出摊,“从未被警嚓提醒不能经营这种游戏”。
“母亲每天用嘴吹1000个气球,一个月赚3000元”。
“经常可以见到摆摊打气球的,我们一直觉得这种就是玩具枪。
如果知道是枪,母亲压根就不会碰。” 王艳玲反复强调。
尽管女儿在法院与派出所之间奔波求情,
希望念在母亲文化程度不高、初犯的份上量刑轻一点,但仍被判刑3年半。
前几天,赵春华告诉女儿,让她不要再花钱“救自己”,
现在就希望能在看守所里过年。——
突然想起电视剧,为了邀功,随便抓了几个百姓谎称反清复明的走狗,
处死了,头满意了,属下也有功了,不然没事干没乱党抓日子还怎么过?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在天朝,上面有人拿真枪打猎。普通百姓,因摆摊玩具枪坐牢获刑。
我们是“法治社会”,我们的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如果说是按法律办事,那么应该把全国干这行都抓了吧?
还有就是制造这种“枪支”的工厂老板是不是该判死刑啊?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就是选择执法!
//中国确实崛起了,在成功地战胜了孤儿寡母后,又战胜了一个老太太
//行政机关平时收钱,公检法年底抓人。一点也不浪费,真好!
//这会成为一起臭名昭著的无耻审判定在中国法制的历史耻辱柱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