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云南曲靖,一只宠物狗被物业经理段某用其私藏的一把气枪打死。
小主人哭得撕心裂肺:“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我是姐姐……”
这只狗曾经遭遇车祸,被小女孩一家救活。
经鉴定,该气枪属于枪支,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依法给予段某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相比天津51岁赵春华摆射击摊涉非法持枪获刑3年半,
有网友认为段某持枪杀狗量刑过轻。
针对上述疑问,警方通报中解释,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段某持有的枪支以气体为动力,但数量为一支,未达到定罪处罚标准。
原来可以持有一支足够杀死生物的枪支。
法律果然是因人而异,专欺负老实人。
//也谢谢这个新闻给我们普法了,
原来我们是可以合法拥有一支可以杀死狗的气枪的。
//老年人开打气球摊位,被判三年,
这货强杀宠物,竟然只是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