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1
  • 2
  • 3
  • 4
  • 5

网络精典博客转发

司法独立乃全球共同认知

2017-01-20

    就我国参与签署的关于司法独立的各种国际宣言、声明和原则来看: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应该在公正地分析事实和理解法律的基础上依法审理案件,
    而不应该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司法机关对一切具有司法性质的问题,享有司法管辖权”。
    具体而言,从国际通行的角度就是:
    一,从国家政府的层面,各国应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
    并将此项原则正式载入其本国的宪法或法律之中。
    尊重并遵守司法机关的独立,是各国政府机构及其他机构的职责。
    二,从司法机关的层面,司法机关应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
    并依法律规定来裁决其所受理的案件;
    而不应有任何约束,也不应为任何直接间接不当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所左右,
    不论其来自何方或出于何种理由。
    在这样一种“司法独立”的语境与内涵中,
    各国关于司法独立所不同的只是实施的程度或形式的不同,
    而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周强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假借“西方”之名,
    行污“司法独立”之实,
    给中国这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