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清楚民众对司法的担心是什么,那就是司法腐败。
而司法腐败又是由权力对法律的左右,以及对法官审案的干预而引起,
这一点从你此前在人民日报上撰文《决不能经党委决定改变、代替司法裁判》来看,
可以想见你也是有充分认识的。
从你的副手黄松有、奚晓明开始以下的中国法官的累累枉法贪渎,
恰恰就是这种腐败的具体体现。
以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司法独立必定要在中国被杀死。
没了这个司法“独立”,端了宪法的“锅”,
老百姓会担心以后有权的人可以无法无天了,
个别邪恶的所谓领导更可以拿这个钻法律的空子,
如此,还有谁信赖和仰仗法律?
其实,真是这样的话,不仅律师没必要存在,就是你们法官也是多余的了。
由此,我们不得不怀疑,你的谬论有要将中国司法倒退到文革时的军管会公检法一肩挑的不可告人的用心。
依你作为中国最高司法长官、首席大法官,无论与公与私,
你应该是最期望司法独立的常理来判断,
你的此次‘亮剑’,太不正常,
其表现也完全是不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