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
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
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
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最后,再说一下大家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那就是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分一半房产吗?
上面说了,如果是婚前个人全款买房,婚后即使加另外一方的名字,也是无法分得一半房产的。
所以,要想分得一半房产,无论是采取房产证加名还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
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
避免后期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