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庄绰曾在《鸡肋编》里写道:“自靖康丙午岁(公元1126年),
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東、京西、淮南等路,
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
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
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
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
又通目为两脚羊。”
意思是说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下,战乱四起,
山東、京西、淮南等地区遭遇战乱赤地千里,米价大涨,
宋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人肉价格比猪狗还便宜,
登州范温率领一支忠于宋朝的部队,在金国地区起兵失败后,
在绍兴年间渡海逃去南宋杭州,他们一路没粮食吃,
全靠把人肉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
后来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
他们把这人肉叫做“两脚羊”,
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 “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
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
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