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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书记安排人恐吓举报人

2017-10-03

    微信公号“三湘风纪”:近年来,某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柴某
    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侵占、挥霍等违纪违法问题不断被群众揭发举报。
    柴某怀疑本局工程师李某、文某对其进行告发,
    便安排他人给李某和文某家人写“规劝信”。
    李某、文某家中收到多封匿名恐吓信,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柴某随意辱骂、恐吓他人,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纪法衔接条款,在追究柴某党纪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谁来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举报要被报复以后谁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