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和台湾同时期的土改
2017-10-30
1949年前后的台湾在“土地私有化”框架下进行了土改:
先设定人均占有土地的上限、再由政府收购超出人均上限的土地分给无地户,
结果是:1、彻底杜绝了土地兼并;2、全面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大陆的土改是反过来的,先把百姓的地权全面充公!再搞公社化运动。
结果也是两个:1、酿成了最彻底的土地兼并;
2、亿万农户全部“耕者无其田”,集体沦为了“公家”的佃农。
当然啦,他们不叫你佃农,改了个名字管你叫社员。
可稍微看看历史就能明白,人民公社表面先进,
其实是复辟了先秦时期的封建土地公有制(井田制),
一下倒退了2200多年,
“三年饿死三千万”就是这个复辟制度酿成的直接恶果,
永遭世人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