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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条文禁止即自由

2017-11-03

    所谓“宪法赋予我的权利“这种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
    自由是以自然法为基础,而不是由包括宪法在内的实在法所赋予的。
    宪法的目的在于:把权力分配给不同政府部门,
    并对每一种授予的具体权力,从种类,范围和程度上进行严格限制。
    当然,很多国家宪法会对一些权利予以特殊保护,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宪法中没有规定的权利就不受宪法保护。
    所谓法治下的自由是指法无明文规定禁止即自由。
    宪政民主所要保护的权利要远远超过人们所能列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