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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6年10月11日下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
两个文件均规定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而当下如火如荼的租售同权、租房落户制度,追根溯源都是由此而生,
而目的也非常明确——用租房手段满足市民「住有所居」的需求,
从而间接分流住房销售市场的风险,
而作为回报,赋予租房者对等的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的权利。
产业结构升级、实体工业振兴、制造业转型……等等诸如此类的美丽口号,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曾经让很多人沉浸在幻想之中。
但睿智清醒的高层显然深知有些东西说说可以,但当不得真,
而只有房地产业才是百年大计,才可以谈笑间坐收滚滚真金白银。
所以,在号召别人做梦的同时,一直在坚定不移的支持房地产业发展。
任何一个城市要想发展房地产的长效机制,
也就是天长地久的坐地卖房,就必须立足两个方面,
一个是产业基础,可以为房奴提供就业,
而只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和财富积累,才可能在某个成熟时间段打开钱袋子交出首付,继而按揭沦为银行打工仔;
而另一个就是人口净流入。一切以人为本,
否则即使富庶如温州和鄂尔多斯,在人口净流出、城市产业空心化之际也会沦为鬼城。
随着卖房经验日趋成熟,地方政府正变得越来越聪明,
降低城市准入门槛,说好听点是争夺人才,其实还是在培养房奴,
通过培养房奴来维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购房者只是狭义层面的房奴,广义的当然也包括租房客。
在潜在的购房户几近枯竭之际,只有通过激活租房市场,让囤房者认为有利可图,
才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房东的行列,这不是变相去库存吗?
而去库存之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