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李先生2016年7月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
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李先生提出离职,
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方可办理离职及档案转出手续。
李先生缴纳了补偿金顺利离职,
但认为公司索要离职补偿金不合理,故诉至北京顺义法院要求返还。
庭审中,被告公司表示,公司为李先生办理了北京户口,李先生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这13万元,你认为公司该还吗?——
讲道理13万买个北京户口也不亏吧?
既然签了合同当然就要照章办事,谁违约当然付出代价,
上了户口又反悔,又不想出钱,好像天下没有这么美好的事吧?
现在的人才教育很成功,但是至于道德标准只能呵呵了,
这个李先生也就图眼前的利益,
这是北大培养出来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