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1958年颁布《户口登记条例》及配套制度,正式实施户籍制度,
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从此在中国发展。
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下,1960、70年代自动流动的人口几乎没有。
城市生活的必需品、粮食都是凭户口凭票证供应,没有户口等于无法生存。
但在经济发展下,“非农业户口”获得的利益远大于“农业户口”,
在特定工作需要城市户口的情况下,户籍制度也限制了阶级流动的可能性。
1980年代后户籍制度松动;
2014年开始,中国进一步修正户籍制度,
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分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各地户口迁移政策也普遍放宽,不少大中城市适当降低了落户门槛,
放宽“暂住证”转为“居住证”的限制。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拓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