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只要是利用了互联网技术似乎就是金融创新,
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似乎就应该支持,
各方面的监管似乎就可以放松一些,
这种看法有失偏颇。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金融创新是要搞的,
但不能乱创新,不能搞偏离实体经济需要、规避监管的‘创新’”;
“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评估,不行的坚决不能搞”。
这一重要精神必须认真予以落实。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还指出,“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
谁都不能无照驾驶。
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打击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的庞氏骗局”。
我们应该认真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些要求。
(中国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