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行为”
2017-11-27
近日,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
接近央行人士确认了该文件的真实性。
该人士称,这一文件主要是在前期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以持证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
全面检查持证机构违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
持证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同城清算系统运营机构、
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中心运营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