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错案商人海外逃亡15年
2017-12-01
法制晚报:出国考察期间温州商人金锦寿被通缉,在海外逃亡5333天。
警方最终确认这是错案,撤销了刑事案件,解除了金锦寿的刑事拘留措施。
他曾是个春风得意的温州商人,原为温州市龙湾顺生箱包厂法人代表,
上个世纪90年代,这家厂子生产的箱包,曾经在北美和欧洲热销。
2000年春天,金锦寿到欧洲考察业务,其间意外得知,自己被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通缉了,
称其携款潜逃,罪名是职务侵占。
但他知道自己没犯法,也没敢回国就留在了西班牙。
2014年12月5日龙湾公安分局领导签字同意撤销刑事案件、解除对金锦寿刑事拘留的决定。
这才得以回到离别15年的家乡,但已物是人非。
2017年9月15日,金锦寿向最高检申诉,要求国家赔偿。
他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以及蒙冤天数等情况,要求赔偿违法采取拘留措施赔偿金1292185.9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60万元,当年的回国机票损失4800元,经济损失3602622.59元。
他认为,警方批准刑事拘留、签发拘留证即已采取拘留措施,签发了拘留证,
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到案被羁押,都已经对公民的人身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