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时进上书毛反对土改
2017-12-20
土改运动过去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人们不禁要问:地主何罪之有?
不就是拥有土地和出租土地吗?怎么就犯了杀身之罪?这是哪家的“王法”?
某地主后人质问道:“过去我家仰仗近百年的积累,一锹一锹开荒挖出来的土地,开小酒坊、小糖坊之类攒点钱,
地里产的芝麻磨点香油卖,有点技术,识几个字,
我们怎么就成了十恶不赦的人民的敌人?”
董时进先生说:“实际上,在中国,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
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
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如百姓所言,富不过三代。
地主不是一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各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
这和存款,买股票是同样道理。
拥有土地不是犯罪,极少数人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
他在另外一处还举了进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的例子。
董时进1900年出生于重庆垫江,1924年赴美留学,获康乃尔大学农学博士学位。
之后到欧洲考察当地农业和土地制度,
曾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交通大学等校教授农业经济,
出任江西省农业院院长,先后任职于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
1945年10月,董时进出席在重庆召开的民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
会议提出“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作为民盟政纲之一。
董时进则在会上发言,称中国农村经济问题不是土地所有制问题,而是改良生产技术问题。
会后他写信给张澜主席,表示不同意这个主张,退出民盟。
董时进最值得称道之处在于:1950年他斗胆上书毛澤东,反对土地改革。
他认为旧中国农村土地是“自由买卖”,租赁关系是一种“自由契约”,不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
因此就不应该进行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把土地分散了,经营不利。”
“地主土地私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他认为,当时执政党的文件和政要的讲话,都引用莫须有的调查,
认定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不到百分之七八十的土地。
他说,根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在16省、163个县、175万多农户中进行调查的结果,
35.6%的农户拥有5亩以下的耕地,
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
13%农户拥有十至十五亩,
一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
这一调查和他在四川、江西等农村的考察近似。
当时,董时进尚不知道所谓的“关中模式”。
关中地区地主很少,很多村子根本没有地主。
渭南地区13个县摸底调查,没有地主的乡占11%。
而有地主的乡,地主在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华县是1.43%,渭南是1.39%,华阴和蓝田分别占0.01%和0.02%。
至1950年初,董时进对共產党的希望彻底破灭,他也知道给毛上书纯属徒劳。
其时仅应付他的大新农场公粮缴纳,已经令他焦头烂额,于是幻想破灭,决定远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