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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单位创收是法律之耻

2017-12-23

    中国经济网:馆陶女子因"车震"视频外泄自杀:辅警查车震创收"是惯例"。
    法院公开判决显示,杨姓民警明知查车震违法,仍授意辅警收取"车震"男子8000元钱"私了"。
    负责拍摄的辅警多次向他人展示"车震"视频。
    当地知情者说,巡特警查车震事件是公开的秘密。
    辅警证言,"说白了,就是为单位创收。"
    执法单位成为创收单位,这本就是法律之耻。
    然而人民早已习以为常,见惯不怪了。
    “依法治国”已是一个笑话,不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