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发改委:对企业境外投资(包括境内企业控制境外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采取核准、备案管理;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投资主体应向发改委予以告知,无需备案;
3亿美元以下无需备案、无需告知;
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威胁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不得违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发改委将联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
并将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