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新京报采访“城管撤梯案”的视频
《“郑州撤梯案”官方回应谈四点意见:城管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这个人》“火爆”微博、微信,
接受采访的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瞬间成为“网红”,
尤其是他多次使用的“我不在现场”,或许会成为2018流行语。
我相信李自强“城管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这个人”这个判断绝对没有错。
官方尽量为他们减轻罪责,但对于当事城管而言,这个教训足够他们一辈子记牢的了。
该当事城管的行为更符合《刑法》第十五条调整范围: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在民间,“上房撤梯”与“过河拆桥、落井下石、掘他人祖坟”并称“四大恶行”。
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一定能够想到,
搬走梯子时,天就快黑了,又那么寒冷,
三楼作业的安装工有可能采取不够安全的方式落地,若摔死、摔伤,责任就大了。
这名城管之所以敢于“撤梯子”,至少没有接受过“人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