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土地改革三七五减租
2018-02-10
1949年1月5日,陈诚就任台湾省主席。上任伊始,即着手准备实施土改。
3月1日,陈诚在台湾行政会议揭幕式上宣布要切实执行“三七五减租”。
4月14口,陈诚颁布《台湾省私有耕地租用办法》,“三七五减租”开始执行,从此揭开了台湾土改的序幕。
“三七五减租” 即把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额统一按土地全年收获物的50%计算,
在此基础上再减去25%,公式为:50%×(1—25%),就得出37.5%。
换言之即地主收取地租,最多不能超过租地全年正产物的37.5%,
所以叫“三七五减租”在计算某块耕地的全年总产量时,
只以1948年的产量为标准,参照全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