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枣庄市枪毙了一个特大贪污犯陈增亮,现在搜索引擎上都搜不到这个当时轰动全国的大案了,应该让人们记住贪污是要杀头的历史。
陈增亮是枣庄市中心唯一的饭店,也是国营饭店--大众饭店的经理。
陈经理为人憨厚,少言寡语,生活朴实,是枣庄市劳动模范,身为饭店经理,为了不沾公家便宜,他常年自己带饭在饭店加热吃,那个磨得发亮的铝饭盒就是陈增亮艰苦朴素,公私分明的证明。不过陈经理有一个毛病,就是分配来的女职工,他总是千方百计和人家上床。1976年从峄城劳动局分配来一个刚刚十八岁的英俊女孩,陈增亮三番五次用各种手段都没有得手,这年初秋,陈增亮以加班的名义把女孩自己留在了店里,然后霸王强上弓,强奸了女孩。女孩不屈不饶的上告,市商业局也知道老陈的毛病,以调整工作为诱饵做女孩的工作,女孩坚决不同意。告到市委,公安局多个部门,这期间陈增亮亲自到了峄城女孩家,拿出一千元钱和女孩父母达成不上告的协议。一千元是什么概念?当时商业服务业二级工的工资是32元,那是一个人接近三年的工资啊!相当于现在十万元!女孩对于被“破处”那是坚决不干。陈增亮被拘留了,当时公安局的人说,等被害人不告了就放他。他自己也做好随时出去的准备,在看守所天天悠哉悠哉的。
这个女孩拿着一捆十元的“大票”跑到枣庄市委告状。市委接待人员立马警觉起来,一千元巨款去摆平一个小姑娘,他要有多少钱才这样?市委立即调整了办案人员,组成了抓贪污犯的专案组,连夜提审陈增亮。陈增亮的防线很薄弱,当晚就交代了全部罪行,贪污几十万元!这是一个工人上千年的工资啊!第二天陈增亮被批捕。
原来陈增亮贪污已久,他用市场上能买到的地瓜干磨面充实到计划内,换出来计划内的白面炸油条卖,这一项就可以贪污上万元。他缺斤少两,全国粮票倒卖,计划内烟酒加价出售等等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十几年的时间和会计合伙贪污几十万元,其中给会计八万元,被会计放在了特制的写字台玻璃板下面。会计被捕后,公安局去抄家,她的丈夫,枣庄市消防大队长胡XX阻止公安局拿钱,说是他的转业费。公安局经请示把当时枣庄消防的最大官,胡大队依法逮捕了。
公安局从陈增亮家里的墙里,床里,家具的隔板里,炒出了一捆捆的十元大票,其震撼不亚于烧坏三台点钞机。
1978年一起游街的时候,他在第一辆车上,第一辆车上的后清皇帝魏忠庆,我案首犯王辉,杀人犯陈XX,强奸奸杀人犯张XX等等都是死刑犯,我虽在第二辆车上,但是和他一个监号,晚上回来,陈增亮唉声叹气,哭哭咧咧。1978年4月陈增亮的死刑判决书下来了,他被两个公安兵拖回来的,戴着手铐脚镣,全身瘫软,裤子上全部是屎尿,臭气熏天。这三天我们真遭罪了,在臭味中吃饭睡觉,还得四个人一伙轮班看着他。都骂他,你强奸人家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今天?你弄这么多钱干什么?给国家攒钱啊?陈增亮这三天不吃不喝,就是抽泣,半昏半睡。
那天早上,来提他的公安进来,带了一个大筐,就是独轮车上的那种长型的,公安嫌臭,让在押人员把陈增亮抬到筐里,四个在押人员把他抬到院子里,据说公判大会就是抬着筐上去的,直到枪毙完全是瘫痪状态。四十年过去了,贪污几个亿都没有死刑了,只能说陈增亮生不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