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2018-04-12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
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去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
从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等。
将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2倍。
政府要继续做好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
清理规范物流、能源等收费。
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降价效果要组织第三方评估。
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推动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
各项措施全年共可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亿元。
督促电信企业加大降费力度,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
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
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