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养老产业制度的基础是建立在民政部2011 年颁布的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
“9073”养老格局和服务模式之上的,
即90%的居家养老、7%(或6%)的社区养老、3%(或4%)的机构养老,
也奠定了居家养老模式的主要地位。
2016 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
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现状来看,居家养老作为一种经济而高效的生活服务方式,
对老年人和政府来说都会产生较高的效益,能有效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
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居家养老会顺应国情,
进一步迎来政策推进和市场需求的发展“双核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