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在宅养老,是指老人在自己或子女的住宅中居住,
但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由家庭成员来全部或主要承担养老责任,
换言之,在宅养老并不一定就是家庭养老。
实际上,在宅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关系是一个单向对应,而不是双向对应的关系,
家庭养老模式必然对应着在宅养老模式,
但在宅养老模式则不一定必然是家庭养老,
完全可以采取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解决经济保障这一主要养老责任,
甚至解决部分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责任。
这种在宅养老的居住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
按照与子女居住的分离程度,
其居住空间的组合方式有两代居和网络式家庭共居两种形式。
其中,两代居包括在一般大户型基础上,
对老人年人的特殊需求进行改进的完全同居型、部分功能分离的半同居型、
仅共用门厅的半邻居型等同层同户型和设立独立门户的同层不同户型的完全邻居;
网络式家庭包括同层不同单元的同楼层近邻,同楼不同层近居,
同街(坊)不同楼的共居和同(社)区不同街(坊)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