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5号
要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
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
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
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
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
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应统筹考虑养老服务需求,
积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