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公安治安副大队长被公诉
2018-10-25
10月15日,宁德福鼎市检察院依法对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周某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7年4月,被告人周某接受卖淫嫖娼场所“8号公馆”的经营者张某某请托给予“关照”,
收受张某某允诺的每月送予人民币9000元。
同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周某收受张某某的财物共计45000元,
并利用职务便利,明知“8号公馆”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报告、不查处,
且向张某某泄露公安机关查禁涉黄场所警务行动消息,
多次向张某某通风报信,帮助张某某逃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