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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题

人行要求严查大额资金流向

2018-12-05

    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发布的125号文件明确指出,
    2018年12月1日起,公司帐户与个人银行账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交易将被重点稽查,
    有疑问的交易甚至要求银行拒绝办理。
    这也是央行首次重点稽查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的问题。
    该文件同时对2018年12月1日后公司账户的各种操作进行了更清晰的规范。
    7种可疑行为会被严查: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一旦发生非正常大额交易,相关金融机构将在交易发生的第二天将数据上报给央行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