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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精典博客转发

世俗社会不该有“辱教罪”

2019-06-15

    年初,我(网友自称)的一位穆斯林女读者跟我说,”老朱,不管你信不信,
    你们的炎黄、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都是安拉的仆人,包括你我,我们大家都是安拉的仆人“。
    我一听就乐了,然后反驳道,”不管你信不信,你的安拉来到中国最多也就是相当于牛头马面那一级别“,
    这妞儿一听不干了,气愤地说:”你怎么这样说话呢,你污辱了我的信仰“,
    我说,是你先污辱我的,然后这妞儿停了几秒钟,把我拉黑了。
    虽然这只是个普通的互怼,
    可是,当”辱教“被写进法律条款,那么,我俩的行为如何界定?
    玉皇大帝算不算佛祖我不知道,但观音菩萨肯定应该算佛祖吧?
    那么,这妞儿说观音菩萨是安拉的仆人,算不算污辱佛教?
    我不是佛教徒,我是无神论者,但炎黄是我汉家的祖先,
    说炎黄是安拉的仆人,算不算污辱我汉族?
    我的关于”安拉最多也就是个牛头马面级别“之语,算辱教还是算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