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刮起的那个抢购风,在国人几十年低收入的情况下,节衣缩食储蓄的一点钱被忽悠的出来抢购,想想也挺悲哀的。我在这个抢购风中买了一台松下M7摄像机花了一万七;买了一台尼康相机加镜头花了一万八;还买了一些金首饰。关键是摄像机和照相机成了废物。那年我31岁,在这之前我借城市改革之机,把厂属的小商店改成了公司。当时电子器材公司是当地电子局的直属公司,我所在工厂生产喇叭,学名电声。所以仿照官方称号叫做“电声器材公司”,也是给人一个国营的假像,实际上是私人公司,在1989年国家清整公司的时候戴上了“红帽子”成了二国营,就是大集体,这是后话。1987年成立公司用“托收承付”的方式进货销售挣了一点小钱,成了当时很时髦的“万元户”。这年底,国家推出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当时各个银行还在学习阶段,虽然国家提倡办理,但是都不知道如何办理,办理有什么用。这个时候大连电视机厂的业务员来永斌来到我们公司,拿出来空白的“银行承兑汇票”四联单,问我能办吗?给我发电视机卖。我就去银行咨询,半个小时就办好了,因为在这个四联单上盖上信贷科的章,盖上营业部的钢印,加上密押,就完成了。第一次办了一千台黑白电视机和142台彩电,按照比例给的,大约60多万,来永斌回去大连,并且不久就发货了,但是市场并不好,彩电一抢而空,黑白电视机成了“愁”。正在这个时候,来永斌从大连又回来了,拿来一本空白的银行承兑汇票。他说,你办承兑汇票,我给你卖,你什么不用管,保证你挣钱。银行承兑汇票是六个月的期限,当时全国刚开始办,还没有逾期不还成为坏账的先例,所以也不知道这个风险有多大,我就办了三万台黑白电视机和4300台彩电的银行承兑,大约2000万。办完之后根本不知道三万台电视机是什么概念,当一个火车皮700台发运来的时候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赶紧动员所有关系租赁仓库,先是在省广播转播台大礼堂,满了;外贸公司五大排仓库,满了;铁路14局仓库,总算放下了,家里客厅,睡房,走廊全是电视机。彩电到多少卖多少,都是关系托到我批条子。黑白电视机可惨了,来永斌先是往浙江余姚调拨,回来的钱放到账户上,那个时候有过百万在公司账户,银行先是来人调查,发现是银行承兑的回款,他们当时也不知道我办了多少银行承兑,只是说合法资金就走了。到了1988年五月很多地方的百货大楼和五交化公司,正规的大国营都放下身架到我这个小公司来进货,我还不知道已经爆发了抢购潮,当一万台电视机卖出去以后,我才知道,电视机涨价了,而且各地都在抢购。六月份不到一个月剩下的两万台电视机被抢购一空,虽然陆续进货,但是远远赶不上抢购的公司的要货。那个时候已经有了50元的人民币了,但是十元的还是为主,数钱数到恶心。那个时候大连电视机厂送了一辆北京吉普给我,因为汽车指标只给正规单位,私人公司哪有指标。我整天开着吉普车往银行里送钱,最多一天送60万现金。
不要以为挣钱那么好,接踵而来的是倒霉。那个时候彩电很紧俏,山东省统计局发现一个既不是主渠道也不是大单位的小公司居然销售两千台彩电,指令当地调查,先是物价局检查,彩电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没收“非法”所得32万元。按照销售单据和发票一台一台统计,超过部分全部没收,因为政府收益巨大,就没有罚款,说是态度较好,配合调查。然后进来的是税务局,幸亏我在之前托区长关系办理了批发业务,因为零售税收3%,三千元的商品90元的税,如果批发就是差价的10%,挣500元交50元。大头在于所得税55%,经过税务检查应缴税款62万元,我清楚地记得我是用三个旅行大提包背着现金去缴纳的。工商局,工业局(主管局)等等也收了一些钱,大约一个百万富翁没有了。所以很崩溃,自己节衣缩食,处处节省,最后政府收走一大半,死的心都有。也别省了,过去住招待所,18元一个房间,自此以后全部五星级酒店,400元或者90美元。大连富丽华等五星,民航大厦等四星成了常客。一顿早餐90元人民币也吃,不会用刀叉,等着看人家外国人。这就是抢购的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