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标志着非法放贷正式入刑。
而重点的打击对象,锁定了危害社会最为突出的高利贷,
定罪量刑标准确定为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
并且对涉及黑恶势力有组织放贷的团伙从严惩处。
因高利贷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凶杀、自杀、裸贷、诈骗,恶性事件屡现不绝
非法高利贷与暴力催收是孪生兄弟,这就是他们对冲风险的办法。
把钱借给没有信用的人,然后用暴力或其他威胁手段,让借款人重新确认自己的底线,最后往往能逼出惊喜。
借款人不堪忍受恐吓,就会去哄骗、威逼比他更弱小的人,无非亲戚朋友、老婆子女等等,
社会危害被连锁传递。
高利贷几乎等同于陷阱,利滚利速度极快,
本来就偿还能力不足的借款人,一旦陷入只能越陷越深,
短时间内就从小钱变成了巨款,把小麻烦变成了性命之忧。
因为这个特性,吸引了黑恶势力介入放贷领域。
第一,暴力催收是他们的特长。只有他们能从没钱的人身上榨出钱来。
第二,获利极快、利润极大。这是最适合黑社会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