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物业可以对小区业主为所欲为的国家,挨宰是必然的,区别的只是宰多宰少罢了。
欧美的房地产商对我国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
只恨腐朽的帝国主义国家法令滋彰,惯坏了一群刁民,动不动就喜欢打官司。。。少赚了多少钱啊。。。
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房地产业一定要坚持“建筑面积”一百年不动摇的原因,
谁会看着钱不赚呢?换了你你也不会啊。
最后,我国不但通过“公摊面积”这一神奇的概念大幅度的“摊薄”了 房价,
事实上,考虑到欧美国家的房子交房时是没有“毛坯房”这个概念的。
而我国大部分的房价都是基于“毛坯房”制定的,
所以在对比国内外房价时,国内还需要加上基本的装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