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春节前后,罪犯王昌胜与其妻李某兰为躲避计划生育,
住在濉溪县任集镇庙台村小李池庄其岳父家中。
同年4月13日,濉溪县陈集乡政府干部梁某玲、陆某跃、王某展、郜某峰四人到任集乡找到王昌胜、李某兰夫妇,
让二人乘车返回陈集实施节育手术。
当日18时许,王昌胜在与梁某玲等人乘车返回途中,
持铁锤砸击王某展、郜某峰、陆某跃、梁某玲四人头面部,
致陆某跃、郜某峰、王某展死亡,梁某玲受伤。
作案后,王昌胜驾车逃离现场。
逃亡近17年被捕并判处死刑。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犯王昌胜执行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