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南 于 2020/3/5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继广州之后,东莞也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刚刚,东莞市政府官网挂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
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或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
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
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不得以“毛坯报建和验收、精装报价及交付”等方式规避住宅户内装修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