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被控贪污公款539.16元的案件,发回重审后历经45年悬而未决。
1975年提起公诉,1978年一审判决,1979年中院发回重审,2020年撤回起诉。
在为自己换回清白的这条路上,刘志发老人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
案发时被告人刘志发是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如今已年满七旬。
发回重审40年,他仍然在等待结果。
2018年7月31日、2019年6月19日,江西省高级法院两次给其出具介绍函,
让其到原审莲花县法院接洽并依法处理。
刘志发称,中间他还去了两次北京。“我去了北京后,县法院的人大为恼火。
最后一次去,县法院的人到北京劝我回来。
我当场报了警,警察说我上访是正确的,他们就没有拦住我。”
这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