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会议决定,一是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留用比例。
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
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二是加快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地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按时足额支付。
有缺口的地区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
三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
近年来经济下行叠加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凸显。
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备受压力,
公务员欠薪消息已不稀奇。
中央暂“借”给了地方政府1100亿元,要求年底“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