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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公安厅长合伙卖官

2020-12-03

    近日,《环球人物》刊文披露了内蒙古政府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马明的一桩卖官细节。
    马明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
    因为“卖官”,马明曾被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副手赵云辉“套路”了一把。
    2017年,时任呼和浩特市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的王永清动起了“买官”的心思,
    打算花钱请人将自己从呼市交通支队,运作到包头或者其他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城市任局长。
    于是,他便找到了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
    但实际上,在这笔“官位买卖”中,赵云辉只能充当“中间人”的角色,
    真正在背后收钱、运作的是他的顶头上司——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
    当时,赵云辉给王永清亮出了“买官价码”——1000万元。
    双方终于“成交”:王永清拿出700万元,则可以被调到呼市或包头任公安局局长。
    赵云辉在收受王永清700万元贿赂后,私藏了500万元,只给了马明200万元。
    马明嫌出价太“低”,便于2017年11月将王永清运作到了兴安盟任行署副盟长及公安局局长。
    兴安盟是一个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地上不长草,地下没有宝”。
    王永清不可避免地闹起了情绪。
    他找到赵云辉,质问其为何“收钱不办利索事”,
    但赵云辉说:“当初让你出1000万元你不出,只出700万元。
    700万元只能被运作到这里当局长,什么时候你把那300万元补齐,
    什么时候调你去呼市或包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