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
隋文帝废除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
于开皇七年(公元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
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又有完善发展。
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
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
1902年8月15日颁布,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
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等六位督抚联衔奏请立停科举,
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
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
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
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